以在线投教为名的陷阱 ——上海“股轩堂”非法经营案

2021年03月18日


【基本案情】

2016年10月起,戴某某等人注册成立上海某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在未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情况下,设立“股轩堂”网站,宣称提供在线投资者教育服务,以“投教”“投资培训”为名义,发布大量荐股课程,为投资者提供所谓“投教服务”,并通过虚构身份的方式,将业务员包装成“股神”导师,利用微信群频频发布“盈利截图”,一步一步将客户拖入陷阱,诱导客户充值加入会员,缴纳高昂的费用购买课程,课程的实际内容包含对具体股票品种的分析、预测、建议,以及指导股票买卖点等。客户购买课程后,按照导师的推荐买卖股票,导致严重亏损,客户要求退回费用,赔偿损失,最终微信被拉黑,并被踢出群聊。

上海证监局经查发现戴某某等人未经批准,利用“股轩堂”网站从事非法证券投资咨询活动,涉嫌非法经营犯罪,并将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目前,人民法院已经判决戴某某等5人构成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6年及以下有期徒刑,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金。

【风险警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及《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经营证券投资咨询业务需要经过中国证监会核准,未经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从事该业务。

目前,中国投资者网(网址:www.investor.gov.cn)以及证监会授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向社会提供公益性的投资者教育服务。请广大投资者擦亮双眼、小心辨识,远离以“投资者教育”为名的非法荐股活动。如受到非法荐股活动侵害,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案例来源:上海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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